网购用户遭虚拟币诈骗追回损失
【标题】网购用户遭虚拟币诈骗追回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医疗服务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网购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养老医疗项目',对方冒充客服以需缴纳培训费用为由,通过电话要求其将3.5万元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账户被冻结且无法提现,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服务项目构成诈骗;公司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用户自行承担虚拟币交易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支付宝转账记录、APP宣传截图及通话录音,公司仅提供所谓'合作协议'文本。经质证,公司无法说明虚拟币账户来源及资金用途,且其宣传内容与实际服务严重不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养老医疗项目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虚拟资产风险提示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应警惕'养老服务+虚拟货币'诈骗模式,保存转账凭证及虚假宣传证据。对于要求缴纳培训费的陌生来电,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避免陷入资金冻结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