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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者被冒充政府人员骗钱遭冻结

【标题】个体经营者被冒充政府人员骗钱遭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个体经营者,因电信诈骗导致账户被冻结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是医保局工作人员的陌生来电,称其公司存在医疗养老违规行为需缴纳整改费用。对方通过短信发送虚假文件,并要求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冻结,随即报警并要求公司承担损失。经查证,该诈骗团伙伪造政府文件,利用医疗养老政策实施诈骗,导致张某某资金无法提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事实行为导致其财产损失,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未直接参与诈骗活动。双方争议核心在于公司是否应对诈骗行为导致的账户冻结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报警回执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沟通记录。仲裁员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结合警方通报认定诈骗分子伪造政府文件实施诈骗,公司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过错,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判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单位防范义务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客户资质审查机制,发现异常转账请求需及时阻断。公民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报警并保存证据,避免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扩大损失。维权时需证明企业存在过错,方可主张部分赔偿。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