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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冒充政务培训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遇冒充政务培训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教育培训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冒充人社局的政务短信,称其企业存在征信问题需参加培训修复。短信附带QQ链接,诱导添加名为'信用修复中心'的QQ账号。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提供支付宝验证码,张某某在未核实的情况下通过支付宝向指定账户转账3.5万元。后发现该培训系虚构项目,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管理过错导致被骗,公司辩称培训费用属个人行为。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证明收到虚假政务短信,公司承认短信模板曾被员工使用但否认存在管理失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虚假政务短信截图、QQ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虽承认短信模板问题,但主张已尽告知义务。仲裁员实地调查发现公司内部存在违规使用政务信息的情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妥善管理政务信息、诱导员工转账的过错,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及《劳动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信息安全,对员工因履职行为产生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内部信息管理,警惕冒充公检法的诈骗手段。劳动者遇到类似情况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因轻信虚假信息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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