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取投资款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取投资款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交友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接触所谓政府工作人员,被诱导参与虚假投资项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负责人的李某。对方以政策扶持为由推荐'稳赚不赔'投资项目,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5笔转入约3.5万元。期间李某多次发送伪造红头文件截图,要求张某某配合'资金监管'操作。6月起提现出现异常,平台客服以'征信问题'为由要求补充材料,后突然失联。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平台员工,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且应承担还款责任,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按约定进行投资收益分配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资金多级拆分痕迹,核查银行流水显示资金经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至多个个人账户。李某承认冒充公职人员但称已按月返利,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投资款并承担诈骗损失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刑事诉讼法》第52条电子数据取证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政策补贴'话术陷阱,投资前应核实对方身份资质。电子数据固定要及时,资金流转要保留完整银行流水记录。遭遇诈骗要及时报警并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