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误信婚恋平台冒充政府遭诈骗
【标题】老年人误信婚恋平台冒充政府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65岁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交友名义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办理养老保障金为由,要求其支付3.5万元手续费,并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即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后发现对方账户异常且无法联系,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平台方声称该业务需签订协议,但实际未提供任何合同文本。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被申请人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按约定提供所谓'政府服务',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服务协议及政府授权文件,其仅出示伪造的红头文件。申请人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报警回执,证明资金流向与诈骗行为的直接关联。被申请人无法说明收款账户真实用途,亦未提供服务履行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全部诈骗款项3.5万元,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禁止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婚恋平台伪装的'政府服务'骗局,遭遇要求提供验证码的转账请求应立即终止。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社保、养老等事务,发现诈骗线索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