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骗取保证金未归还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骗取保证金未归还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XX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诈骗纠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该司贷款专员的李某。李某以公司有内部贷款审批通道为由,诱导张某某缴纳贷款保证金。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后,李某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征信信息,随后将资金转移至境外账户。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系冒充专员实施诈骗,要求公司全额返还保证金;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个人操作,与公司无关且已超仲裁时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信用卡支付凭证及网站截图等证据。公司虽否认李某身份,但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及平台注册信息认定存在职务侵占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贷款保证金2.8万元,剩余部分因超止付时限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财产返还规则;《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防范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兼职骗局,核实对方身份时应要求查验公司资质及工作证。遭遇资金冻结应及时报警并留存证据,但需注意止付时效。企业应加强员工信息保护,防范冒名诈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