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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张某某遭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平台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民警的李某。对方以'贷款征信异常'为由,要求其通过'公共服务办理场景'注销网贷账户,诱导其下载涉案APP并开启屏幕共享。在李某伪造的'贷款审批通过'文件威胁下,张某某向指定银行卡转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冒充公检法人员的诈骗分子,涉案APP已被下架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未尽平台监管责任导致遭骗,被申请人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诈骗行为属第三方独立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涉案APP下架通知,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安全提示义务。仲裁员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开展调查核实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在30日内返还申请人因平台漏洞遭受的经济损失3.5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8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平台运营方应强化实名认证与反诈提示,用户遭遇'网贷注销'等话术时需核实官方渠道。本案因APP存在安全漏洞导致损失,平台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