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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被虚假退款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虚假退款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发生于2024年某月。

【事实背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客服'的微信联系人,对方以平台系统故障需充值入金可申请退款为由,诱导其通过微信向虚假对公账户转账共计3.5万元。张某某留存了APP界面截图、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但无法提供平台实际业务资质证明。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退款流程构成诈骗;平台方称系用户误操作,且未签订任何合同,不认可诈骗行为。双方对是否存在履约能力、是否构成虚假平台争议较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平台APP截图及客服诱导话术;平台方仅提供注册协议文本,未能出示实际运营证据。仲裁委认定关键证据指向平台存在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的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平台方需全额返还3.5万元转账款项,但因张某某未能证明实际损失金额,赔偿金仅支持2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条民事欺诈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虚构事实扰乱秩序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核查合作方资质,用户应警惕'退款理赔'话术,保留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发现虚假平台应立即通过公安机关报案,避免向个人账户转账。本案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赔偿金额受限,提示维权需注重证据收集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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