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医保客服诱导转账诈骗案
【标题】冒充医保客服诱导转账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通过公司内部QQ群收到自称医保中心人员的私信,称其账户异常需转账3.5万元解冻。公司财务人员李某以内部流程为由要求其通过微信私下转账,声称平台提现受阻需支付手续费。张某某按指示转账后,发现资金被快速转走,遂向公司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财务人员李某冒充医保客服诱导其转账,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员工个人操作失误,且未签订合同协议,不承担第三方诈骗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微信转账记录、QQ聊天截图及平台资金流向证据,要求公司举证证明其内部合规流程。公司无法提供相关证据,且财务人员李某承认曾使用公司QQ账号与员工沟通。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诈骗行为,公司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0条表见代理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内部通讯账号管理,员工遇资金异常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对冒充公检法或公共服务人员的转账要求保持警惕,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