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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对象虚构中奖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对象虚构中奖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纠纷申请仲裁,案由涉及虚假购物及虚拟币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海外留学的李某。李某以'中奖'为由诱导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购买虚拟商品,期间通过电话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完成支付,并虚构教育培训场景谎称可安排海外工作。张某某按指示将资金转入境外加密货币钱包后,对方失联且未交付承诺商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公司称系客户自主交易。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中奖事实、是否具有履约能力、验证码是否构成诈骗关键证据及资金跨境流转痕迹的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聊天记录显示李某多次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审查资金流向发现转账至境外交易所。公司未能提供商品交付凭证及用户身份核实记录,监控视频证实李某使用虚拟形象进行话术诱导。双方就验证码使用性质进行举证质证,仲裁员重点审查交易异常性及履约能力缺失问题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中奖活动实施诈骗,要求其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9条、《民事诉讼法》第64条

【分析启示】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