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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婚恋骗局被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婚恋骗局被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居民,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非法经营征信修复业务的网络平台,案由涉及虚构征信修复服务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可帮助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公司开发的涉案APP并投资约3.5万元。期间通过电话要求提供验证码,并伪装成线下场景指导操作。APP后被平台下架,张某某发现资金异常后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投资行为,且已通过第三方账户完成部分转账,否认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APP运营期间通话记录及对公账户流水,确认张某某多次接受电话指导并配合屏幕共享。公司未能提供用户知情同意证明,亦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委采纳张某某提交的截屏证据及平台下架公告认定违法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对隐私信息使用的限制性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场景中所谓征信修复骗局,投资前务必核实平台资质。涉及资金往来应保留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屏幕共享等操作可能造成账户被盗,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