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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假药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假药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虚假身份冒充政府工作人员推销假药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账号后,被自称某部门领导的用户以'养老医疗项目'为名骗取信任。该用户伪造公职身份,推荐所谓'特效假药'并承诺疗效,诱导张某某通过平台支付3.5万元购买药品。期间通过多次电话沟通,对方以'保证金''手续费'等名义要求转账,后突然失联。平台方虽发现异常账号但未及时封停,导致诈骗得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退款;平台方称已履行审核义务,且诈骗行为与平台无直接关联,认为张某某存在轻信他人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通话记录显示,涉案账号曾多次拨打政务热线并伪造接通记录。通过电子数据鉴定确认转账流程中平台存在未实名认证漏洞。双方对诈骗金额构成产生争议,平台方主张部分款项属张某某自愿投资,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退还2.45万元款项,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发现异常应立即封停账号。遭遇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时,应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支付令。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