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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居民,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婚恋交友平台,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推荐高收益投资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向其个人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李某通过QQ冒充公检法人员,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用于'案件核查',并伪造了所谓'中奖通知'和'公共服务办理指引'文件。张某某在多次索要'投资凭证'未果后意识到受骗,遂向平台投诉并要求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投资渠道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已尽平台审核义务,且未直接参与诈骗行为,认为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文件截图,公司仅提供平台用户协议。经核查,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轨迹,但无法证明公司存在主观过错。仲裁委要求公司完善风控措施并启动资金追溯程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约1.05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165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

【分析启示】平台应对高风险账户加强监控,用户需提高对'验证码'等敏感信息的保护意识,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