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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骗转虚拟币至网贷账户

【标题】老人被骗转虚拟币至网贷账户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冒充社保局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收到自称社保局工作人员的私信,称其医保账户存在问题需立即处理。对方提供虚假的公共服务办理链接,诱导张某某在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后转账至指定虚拟币账户。期间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张某某配合操作,最终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导致财产损失。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未核实身份即提供虚假办理渠道构成诈骗;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转移操作,且已提醒注意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平台流水,确认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通过公司提供的所谓'公共服务办理'链接进入网贷平台。公司提交的风控系统日志显示其曾三次弹出风险提示,但未提供完整用户操作痕迹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返还约1.0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认定公司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构成共同侵权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代办社保'等骗局,发现异常立即终止操作。平台方需完善身份核验机制,避免成为诈骗工具。建议保存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作为维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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