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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中冒充公职人员骗取贷款保证金被判刑

【标题】婚恋中冒充公职人员骗取贷款保证金被判刑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金融管理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能帮助其获得高额贷款为由,要求其先缴纳征信修复保证金3.5万元。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5笔转账后,李某某以'贷款刷流水'为名诱导其进行多级资金拆分操作。期间对方通过QQ频繁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以'紧急止付'为借口消失,导致张某某损失全部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与李某某无直接关联,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合同,认为系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凭证及银行流水明细。公司认可资金流向但否认诈骗故意。经核查,李某某使用伪造的公职身份信息,并通过多级账户拆分资金规避监管,仲裁庭认定存在明显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共计返还资金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职业身份冒充,涉及资金拆分操作应留存完整交易记录。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异常行为监管,对业务合作方的资质审核需严格履行。遭遇诈骗应及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申请紧急止付,保存电子证据链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