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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构贷款骗局骗取现金被诉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贷款骗局骗取现金被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平台遭遇诈骗,向某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案由涉及虚假贷款及虚拟币洗钱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诱饵,要求其提供征信信息并缴纳保证金。在取得张某某身份证复印件后,李某通过伪造贷款合同,引导其将约3.5万元转入所谓「虚拟币通道」。期间以「安全账户」为由多次要求现金交付,后以「提现受阻需补交费用」为借口拒绝返还款项。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造假后报警,但资金已通过网站截图显示的虚拟币平台流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贷款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李某无关联,认为张某某自愿参与虚拟币交易,且未签订正式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出示婚恋平台聊天记录、伪造合同、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多次线下交付现金的监控录像。公司申请调取银行流水证明资金去向,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网站截图中与李某的对话内容及资金流向异常情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因张某某未提供虚拟币交易合法性证明,仅支持返还2.8万元本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70条表见代理制度,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虚拟币洗钱行为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贷款」类话术陷阱,核实对方资质时应要求查看营业执照及贷款合同原件。遭遇虚拟币诈骗时,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避免现金交付。本案警示企业需完善员工信息核实流程,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洗钱活动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