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婚恋诈骗损失3.5万获赔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诈骗损失3.5万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运营方)因网络交友纠纷引发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结识'李女士',对方以留学咨询为由诱导其下载虚假教育APP。在裸聊过程中获取信任后,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3.5万元'培训保证金',并承诺可办理海外院校入学。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境外账户后,发现对方身份异常遂报警,警方查明该APP系伪造的诈骗工具,资金已通过跨境支付平台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实名认证义务导致被骗;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后续资金交易。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应对虚假APP及跨境转账负连带责任,以及微信转账记录能否直接证明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该账号未完成实名认证,审查张某某提供的APP界面截图及跨境支付凭证。公司提交的内部风控记录显示曾多次检测到异常转账行为,但未能及时阻断。仲裁员组织双方进行证据比对,确认诈骗行为与平台服务存在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应对部分损失承担责任,但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亦存在过错。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警惕虚假教育项目诈骗。受害者应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异常及时冻结账户。跨境转账存在资金追回困难,建议优先选择境内正规支付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