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者加盟代理被骗3.5万元

待业者加盟代理被骗3.5万元

【标题】待业者加盟代理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加盟代理名义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添加客服人员微信,对方谎称可提供就业机会,诱导其缴纳加盟费。张某某在某市某区线下门店与所谓'公司代表'见面后,通过网贷提现约3.5万元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平台系虚假注册,且收款账户非公司实际控制,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纠纷,称已按约定提供服务。双方对转账性质及平台真实性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平台注册信息截图,公司仅提供虚构的合同文本。经核查,公司注册地址为空置,客服人员身份无法核实,转账账户经排查属第三方个人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虚构平台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线上诱导线下缴费模式。通过网贷转账需留存完整凭证,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并申请仲裁,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维权受阻。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