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虚假代购诈骗受害者索赔

婚恋平台虚假代购诈骗受害者索赔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代购诈骗受害者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网络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平台运营方被诉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自称某科技公司员工的男子以'海外代购优惠'为名诱导添加微信。对方伪造APP截图展示虚假代购资质,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等个人信息,并声称需先缴纳3000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3.5万元转账后,对方以'平台审核未通过'为由要求补交费用,后失联。张某某发现对方实为虚构身份,遂向平台投诉要求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代购资质应承担连带责任;平台辩称已履行信息发布审核义务,用户主动提供信息导致损失。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范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APP截图等证据,平台提供用户协议及审核流程说明。仲裁员重点审查平台是否对虚假代购信息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并结合婚恋平台商业属性进行综合判断。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平台对代购信息发布未尽审查义务,但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亦存在过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建立更严格的商家资质审核机制,用户需警惕'以婚恋为名'的虚假交易。遭遇诈骗后应及时保留证据,通过平台投诉、报警及法律途径维权,避免因个人疏忽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