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银行骗3.5万元被追缴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银行骗3.5万元被追缴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平台遭遇电信诈骗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客服的李某。对方以征信异常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其下载名为'信用修复通'的虚假APP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在获取银行卡信息后,李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后该APP因涉嫌诈骗被平台下架,张某某向仲裁委申请追缴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追回款项;被申请人辩称与李某无任何关联,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对方使用伪造工号及银行内部文件截图。结合APP下架通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认定存在虚构事实行为。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驳回申请人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等幌子诈骗,核实对方身份时应要求提供官方验证渠道。发现虚假APP应立即停止操作并保留证据,用人单位有义务协助员工处理与工作无关的诈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