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骗局骗取贷款3.5万仲裁确认诈骗
【标题】婚恋骗局骗取贷款3.5万仲裁确认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结识自称某金融公司员工的李某。对方以婚恋对象身份获取信任后,谎称可办理无抵押贷款,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征信报告等个人信息。张某某按指示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提交资料,后被要求缴纳约3.5万元服务费。资金通过支付宝转账完成,李某承诺3日内放款但未兑现,反而以各种理由要求续交费用。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并留存APP注册截图、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贷款业务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交信息,且未签订书面合同,主张双方属民事纠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微信聊天记录、APP注册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等电子数据。鉴定机构确认APP存在伪造资质的行为,李某在庭审中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亦未提供贷款业务真实凭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贷款场景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网络婚恋诈骗隐蔽性强,应警惕所谓'快速贷款'陷阱。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对要求提供敏感信息的陌生平台保持警惕,及时固定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