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遇杀猪盘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遇杀猪盘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市待业人员,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电信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某。对方以贷款专员身份诱导其投资理财产品,编造'安全账户'概念要求转账至指定账户。期间通过电话和网站截图等方式虚构高额回报,最终导致张某某向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被拉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李某某身份导致受骗,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且诈骗行为系个人虚构事实,不构成职务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网站截图作为证据。公司出具用户注册信息显示李某某资料完整,但未提供有效风控措施证明。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对资金流向进行追踪分析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平台监管责任,需对李某某虚构事实行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且未能证明公司存在直接过错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2条平台防范义务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建立更严格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应警惕'贷款专员'等话术陷阱,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本案警示平台需完善第三方支付风险预警系统,建议对可疑账户实施资金冻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