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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扫码支付被骗3.5万元案

【标题】老年人扫码支付被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通过某电商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商业交易,因保证金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保健产品时支付了5000元保证金。后平台通知交易失败需退款,张某某接到自称客服的陌生来电。对方以退款为由要求其通过微信扫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称需支付手续费和税费。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完成转账,后发现账户系伪造且未收到退款,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冒充客服的电信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交易系通过电商平台完成,未收到转账款项,认为张某某存在操作失误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录音、微信支付记录及平台订单截图,但未提供对方身份核实证据。公司申请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通话记录存在篡改痕迹。仲裁员实地走访电商平台核实交易流程,发现该公司未在平台登记任何退款业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遭遇电信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平台交易规范,判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扣除平台协助追缴的部分资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民法典》第1165条民事侵权责任条款适用于证据瑕疵情形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非官方渠道的退款要求,务必通过平台官方客服核实。交易务必通过正规对公账户进行,避免脱离平台扫码支付。保存完整通讯记录和支付凭证,及时报警并申请电子证据鉴定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