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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假药被冒充银行人员诈骗近4万元

【标题】网购假药被冒充银行人员诈骗近4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养老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所谓'养老保健'产品,对方以医疗专家身份推荐'特效假药',并要求其添加微信进行屏幕共享验证。在确认'高收益低风险'投资方案后,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产品为假药且公司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期间因未及时操作紧急止付导致账户被冻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医疗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货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交易,称张某某主动提供账户信息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证明交易过程。公司仅提供网站截图,未出示任何药品资质文件。仲裁员结合银行流水显示异常转账频率,认定存在资金风险操作痕迹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货款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条民事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账户管理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虚假投资陷阱,核实对方资质时应查验执业证书及药品批文。发现异常交易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屏幕共享记录等电子证据至关重要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