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员工被虚假采购诈骗要求赔偿
【标题】某科技员工被虚假采购诈骗要求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教育培训项目引发劳动纠纷,主张公司存在虚假采购及资金违规操作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开展线上教育培训为由,要求张某某参与虚假采购流程。公司通过信用卡支付方式,以采购教材名义收取约3.5万元费用,随后将资金通过多级账户拆分转移,脱离正规平台交易。期间冒充客服人员多次致电张某某,要求其缴纳额外保证金,最终项目未实际开展导致张某某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采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退还费用并赔偿损失;公司则称该采购为正常业务合作,张某某未核实合同真实性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监控视频、资金流向记录及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部分合同文本。经质证,公司未能说明资金去向,且采购合同存在明显格式条款异常。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采购项目、资金违规拆分行为,但张某某未尽合理审查义务,部分责任归咎于自身。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八十四条及《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欺诈手段获取劳动者的财产,但劳动者亦需履行基本注意义务。
【分析启示】企业应规范商业交易流程,员工参与资金操作须核实合同真实性。遇冒充客服索要费用情形,应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保留电子证据以备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