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虚拟币保证金
【标题】学生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虚拟币保证金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项目学员,该公司主营在线职业技能培训业务,双方因虚拟币保证金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报名参加区块链技术培训课程,被要求缴纳3.5万元虚拟币作为保证金。培训师李某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通过社交软件向张某某发送伪造的'中奖通知',称其账户异常需转账至指定账户验证。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通过线下会议将虚拟币转入所谓'政府合作账户',后发现该账户无法提现且公司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人员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保证金;公司辩称该账户为第三方合作账户,认为属于商业交易纠纷而非诈骗,主张双方存在真实培训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银行流水及虚拟币交易记录,要求公司说明资金去向。公司无法提供账户实名认证信息,且培训师李某未出庭说明情况。张某某提交的短信截图显示对方使用'教育局张主任'名义沟通,与公司注册信息不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伪造政府工作人员身份、虚构合作账户等行为,判定该交易属于诈骗性质,应予撤销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
【分析启示】教育培训行业需警惕'保证金+中奖'诈骗套路,建议学员核实机构资质与收款账户真实性。遭遇诈骗应立即冻结相关账户并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