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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标题】老人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涉及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公司开发的养老服务APP咨询养老项目,对方以'医疗养老专家'身份诱导其缴纳服务费。诈骗分子通过电信电话场景冒充客服人员,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指导微信扫码付款,张某某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交付现金约3.5万元。后涉案APP被下架,张某某发现平台无正规资质且无法联系客服,遂向仲裁委申请追缴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虚假养老服务平台诈骗,要求全额追缴款项;被申请人辩称交易存在真实服务协议,且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转账,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服的通话记录、现金交付凭证及APP界面截图,被申请人仅提供格式化服务协议文本。经核查,涉案APP未取得医疗养老资质,且所谓服务协议系伪造。仲裁委结合电子证据与证人证言,认定存在虚构养老服务项目的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非法收取的养老服务费用,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构养老服务项目实施诈骗的行为予以追缴,并参照《民法典》第1165条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养老服务'名义实施的电信诈骗,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支付渠道。平台方需完善资质审查机制,用户应核实服务真实性,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