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虚构养老项目骗员工3.5万元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构养老项目骗员工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任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医疗养老产业,2024年某月因涉嫌资金诈骗被立案调查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专员。公司以'养老服务项目'为名要求其处理资金拆分业务,先后安排其操作多笔网贷提现转账流程。6月15日,公司负责人通过电话要求张某某冒充领导身份,以'紧急贷款审批'为由指导其向某平台申请贷款并转账至指定账户,期间通过短信发送虚假验证码骗取其信任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虚构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损失;公司辩称系内部财务操作失误,认为员工存在违规操作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员工提交了通话记录、短信截图及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经核查,公司存在多级资金拆分操作且未向员工披露真实业务性质,员工所涉转账行为系被诱导实施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养老项目实施诈骗,员工转账行为属受骗所致,但未完全证明资金最终流向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规范业务披露义务,员工需提高对异常转账指令的警惕性,遇资金诈骗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