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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冒充公检法骗中奖款被识破

【标题】待业人员冒充公检法骗中奖款被识破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失业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购物,遭遇网络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浏览时,收到自称公安人员的私信称其参与中奖活动需缴纳保证金。对方伪造公检法文件,以投资理财名义诱导张某某通过APP截图确认虚假中奖信息,并要求通过微信扫码向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对方失联,平台账号被封停,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APP截图存在篡改可能,否认存在身份冒充及还款意愿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电商平台交易记录、与冒充者沟通的APP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提供账号封禁记录但无法核实对方身份。仲裁委结合证据链完整性及平台监管责任进行综合判定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电商平台《用户协议》中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检法的中奖诈骗套路,保存通讯记录及转账凭证。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交易及时冻结。遇此类骗局应立即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避免单独与对方私下转账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