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高收益骗局被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高收益骗局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公司前员工,因网络投资纠纷申请仲裁,该公司被指通过虚构理财项目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被冒充投资导师的公司员工添加为好友,对方以'社保医保政策红利'为噱头,承诺年化收益率达20%。通过多次视频通话,诱导张某某扫描二维码进行转账操作,先后五次汇入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已封停相关账号,且资金被转入第三方账户并迅速转出,平台交易记录显示所有转账均脱离正规金融渠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员工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公司则称系个人诈骗行为,与公司无直接关联,且已配合警方封停涉案账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二维码收款截图,公司仅提供员工离职证明。经核查,公司账户确存在异常资金流动,但未能说明转账用途。仲裁员就'高收益低风险'话术是否构成欺诈进行重点质询。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员工行为与公司业务存在关联性,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结合本案资金脱离平台交易、冒充职务身份等特征认定诈骗性质。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高收益话术陷阱,正规投资应通过金融监管平台进行。建议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私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