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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养老项目骗取投资款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养老项目骗取投资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遭虚假养老服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李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推荐医疗养老投资项目,伪造公司资质文件并虚构项目前景。通过伪造贷款审批流程,诱导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信息等资料,最终以'养老服务保证金'名义通过贷款审批,将约3.5万元转入该公司对公账户。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平台已无相关项目信息,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财务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款项系正常投资协议,主张双方系民事合同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网站截图及转账凭证,证实李某使用虚假身份虚构项目。公司仅提供内部审批文件,无法证明资金用途合法性。仲裁委认定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且资金转入对公账户后脱离平台监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3.2万元,扣除平台手续费3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审核,投资者应警惕以养老项目名义的非法集资。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对维权至关重要,发现资金异动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