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学生扫码购假药平台封停拒退款

学生扫码购假药平台封停拒退款

【标题】学生扫码购假药平台封停拒退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假药,使用对公账户收款并要求扫码支付,后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封停账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医疗养生商品时,被客服以'特效保健品'为名诱导购买。对方通过伪造资质文件承诺包治慢性病,要求其通过微信扫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支付约3.5万元。付款后平台突然关闭,张某某发现该产品实际为假药且无疗效,遂向相关部门举报。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药品功效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第三方团伙冒用公司名义,且已将款项转交合作方,否认直接侵权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支付记录及平台运营证据。张某某提供转账截图与电商平台封停通知,某科技有限公司仅出示与所谓'合作方'的转账凭证。仲裁员重点审查了收款账户与公司关联性及商品实际性质,认定平台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款项因无法追溯具体责任方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中应核实商家资质,警惕医疗养生类诈骗陷阱。发现平台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避免因收款账户非实名使用导致维权困难。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