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中被冒充政府人员骗钱难追回
【标题】婚恋中被冒充政府人员骗钱难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婚恋交友遭遇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负责人的男子。对方以贷款审批为由,要求其通过支付宝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伪造政府文件及银行流水,诱导张某某脱离平台交易,后失联导致款项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款项系投资协议约定用途,且未签订书面合同,对资金流向不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部分银行流水,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仲裁员结合电商平台交易记录与支付宝转账明细,重点审查资金流转异常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确认张某某遭遇虚假身份诈骗,但因未提供完整证据链证明资金用途,仅支持返还其中2.8万元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规则,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对诈骗行为的界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应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业务。发生纠纷时需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避免脱离平台交易导致证据缺失。遭遇电信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相关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