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者遭虚假投资APP诈骗索要赔偿
【标题】待业者遭虚假投资APP诈骗索要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恋爱借款'为名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投资APP,谎称可提供高回报理财项目。期间以'网络购物场景'为由要求张某某多次转账,利用资金多级拆分手段制造交易假象,通过网贷提现后转账方式骗取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后报警,但资金已通过资金快速转移方式被转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投资老师的李某某以婚恋关系为掩护实施诈骗,要求公司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APP为正常投资渠道,部分转账涉及自愿投资行为,且未直接参与诈骗过程。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电子数据固定材料,证明资金流向与虚假APP操作轨迹。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交易真实性,仲裁委要求其说明资金多级拆分合法性,但未获合理解释。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诱导下载虚假APP、虚构投资场景等违法行为,要求其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警惕投资陷阱,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建议对虚拟投资平台进行实名认证核查,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作为证据。遭遇资金快速转移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