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失联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失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闲鱼平台购买二手相机时,被自称客服的李某某以'先返小利'为诱饵诱导下载'某云交易'APP。对方以需支付保证金为由,要求通过银行卡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3.5万元,后以资金冻结为借口要求继续转账,最终失联。张某某报警后发现涉案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虚假客服以交易纠纷为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未收到资金,质疑聊天记录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完整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交易记录,公司仅提供内部客服话术模板。经核查,涉案APP未在工信部备案,资金流向显示异常跨境交易。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2.8万元本金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7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13条安全账户管理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虚假客服诱导转账,保存完整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跨境资金需特别核查交易对手资质,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支付机构冻结涉案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