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医疗产品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标题】网购医疗产品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3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购平台,以远低于市场价的3500元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医疗保健品。对方声称可办理养老保障项目,诱导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全款。后对方冒充公司领导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即按指示操作,导致账户资金被转走。案发后发现该平台为虚构网站,对方实为诈骗团伙。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真实交易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与当事人有任何业务往来,称其平台从未开展医疗养老项目且未收到转账。双方对微信聊天记录真实性存在争议,公司质疑聊天对象身份伪造。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微信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发现张某某与平台客服存在多次关于医疗养老项目的沟通。公司提交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证明未收到款项,但无法解释聊天记录中显示的转账明细。仲裁员要求补充线下接触证据,张某某提供与所谓'领导'的通话录音,但未完成身份核验。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平台、伪造客服身份的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能完整证明交易真实性,酌情支持其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医疗养老领域虚假平台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网购时应留存完整交易凭证,遇到要求提供验证码等异常操作须提高警惕,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追索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