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求职扫码被骗3.5万元拒退
【标题】婚恋平台求职扫码被骗3.5万元拒退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涉及婚恋交友平台与虚假招聘场景。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男子李某。对方以高收益投资项目为诱饵,诱导其在平台注册并扫码支付至虚拟币账户,先后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实为杀猪盘诈骗窝点,遂向平台投诉并要求退款,平台以账户已封停为由拒绝。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存在虚构事实、未核实公司资质,且要求扫码付款属诱导诈骗;被申请人称平台为第三方,自身仅提供信息发布渠道,未参与资金往来。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网站截图、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确认李某账号已被封停。被申请人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申请人提交的虚拟币交易凭证显示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投资款项约3.5万元,但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应对发布信息真实性承担审核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严格审核企业资质,避免沦为诈骗工具。求职者应核实公司信息,警惕高收益承诺,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