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求职者点击政务短信链接被骗3.5万元

求职者点击政务短信链接被骗3.5万元

【标题】求职者点击政务短信链接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岗位。入职第三日收到自称'国家税务总局'的政务短信,称需缴纳虚拟币作为税款验证,要求点击链接下载'税款管理APP'。张某某按指示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并多次通过短信平台输入验证码。事后发现资金被快速转至境外账户,且该公司未为其缴纳任何社保费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构政务短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该交易系第三方平台操作,与公司无关。双方对短信链接真实性、虚拟币转账性质及是否存在真实交易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APP界面截图及银行转账记录。公司虽否认短信关联性,但未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调取通信基站数据确认短信发送主体,结合APP备案信息认定诈骗行为与公司存在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3.5万元,并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警惕'政务短信'等新型诈骗手段,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冻结账户、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员工转账至非官方账户,劳动者遇此类情况应及时维权。

分类:公共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