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人遭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
【标题】退休老人遭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8岁退休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劳务纠纷,该公司注册地为XX市,经营性质为个体工商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APP结识自称医学专家的李某某。对方以能提供特殊医疗服务为由,诱导张某某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通过虚假APP展示伪造的医疗资质,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进行'操作演示',后以需支付'技术服务费'为由持续索要钱财。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造假后报警,但因未及时保留完整证据链导致维权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通过虚构医疗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民事交易,且已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转账,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银行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但未能完整展示资金流向。公司方仅提供平台转账凭证,未就服务内容举证。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屏幕共享操作记录及虚假APP界面截图,认定存在诱导性交易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对其主张的3.5万元中部分款项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标准,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婚恋关系中的投资骗局,建议通过正规医疗渠道核实服务资质。维权时应注意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完整证据链,避免因资金脱离平台交易导致举证困难。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终止转账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