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大学生婚恋平台被诱导转账3.5万元

大学生婚恋平台被诱导转账3.5万元

【标题】大学生婚恋平台被诱导转账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引发投资理财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对方以裸聊为诱饵,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APP进行虚拟币投资。初期通过返还小额利润获取信任,后以'提高收益需先垫付资金'为由要求转账。张某某分三次通过QQ聊天记录指示,向李某指定账户转账合计约3.5万元。因未及时报案错过止付窗口,最终资金被转走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等人构成诈骗罪,要求返还全部投资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自愿投资行为,否认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投资平台截图等电子数据。公司方未能提供资金流转合法凭证,且对李某身份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仲裁员结合转账时间与诈骗行为的关联性,认定存在明显欺诈特征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行为可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禁止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用于诈骗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投资回报'话术陷阱,转账前应核实对方身份及资金流向。电子数据固定需注意时间戳完整性,建议通过公证方式保存聊天记录。遇资金纠纷应及时报警并留存银行流水等证据,避免错过止付时限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