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网购遭遇虚假APP诈骗案
【标题】学生网购遭遇虚假APP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网络购物平台。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二手交易渠道购买某理财产品,后因资金问题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二手平台看到一则'政府补贴理财'广告,自称是某部门工作人员的账号(实为虚假APP)承诺年化收益20%。张某某下载该APP注册投资,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对方以'资金监管需要'为由要求点击陌生链接进行退款操作,导致款项经多级账户拆分转至境外。张某某在申请仲裁前保留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等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未核实资质的过错,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易渠道,未参与资金监管,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点击链接,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APP真实性、平台审核义务及转账过程。公司提交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被证实为伪造,张某某提供的短信截图显示平台客服多次引导操作流程。仲裁员依据《民法典》第148条认定公司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退回投资本金约3.5万元并支付30%赔偿金,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消费者需退一赔三;《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核验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购物需警惕高收益理财陷阱,核实平台资质和对方身份。遭遇诈骗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存证据,及时通过紧急止付机制追回资金。学生群体应提高反诈意识,避免点击不明链接导致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