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人员被冒充征信修复诈骗3.5万元

待业人员被冒充征信修复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征信修复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因网络培训需求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被其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培训服务,对方以'征信修复'为噱头诱导其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期间通过伪造的金融机构工作证及虚假银行流水,谎称可通过对公账户转账完成征信修复。张某某按要求脱离平台交易,通过微信扫码向个人账户付款后,该公司突然失联,导致损失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合同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交易,且因受害者未及时报案导致无法追查资金流向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电商平台交易记录及银行流水,发现公司注册地与合同签订地不符。针对'征信修复'主张,鉴定机构确认该公司无相关资质。双方就是否存在还款意愿产生争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合同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资质、伪造文件等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话术陷阱,正规服务应通过金融机构官方渠道办理。签订合同时应核实对方资质,转账前务必确认账户性质。发现被骗后需立即报警并保留完整交易记录,避免因报案延迟影响维权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