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某科技诈骗保证金遭APP下架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诈骗保证金遭APP下架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应聘兼职岗位,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因涉及保证金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看到招聘信息,声称可提供电商平台返佣机会。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冒充金融机构人员,以缴纳保证金可获得返佣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个人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共享屏幕,后涉案APP突然下架,张某某无法提现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返佣承诺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保证金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保证金用于平台运营成本,且张某某主动提供验证码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涉案APP客服的聊天记录截图、银行转账凭证及平台公示信息,证明公司虚构金融机构背景。公司仅提供内部合作协议,但无法说明保证金具体用途。仲裁委要求双方进行证据真实性核验,最终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保证金约3.5万元,但对超出法定赔偿范围的额外诉求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规制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保证金名义实施的诈骗行为。如遇要求共享屏幕或提供验证码的情况,应立即终止操作。建议保留所有交易记录和沟通证据,发现平台异常时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