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网购被骗3.5万元仲裁部分胜诉
【标题】学生网购被骗3.5万元仲裁部分胜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在校大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代购为名实施诈骗,案由涉及网络购物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代购广告,声称可提供海外高收益商品。对方以'紧急止付'为由要求下载专属APP并转账3.5万元保证金,后以'海关查验'等借口多次要求追加投资。张某某发现该平台无实体店铺且无法联系到客服,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代购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部分商品,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银行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截图,显示对方使用'公检法'名义诱导操作。公司仅提供一份伪造的海外物流单据,无法证实商品真实存在。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公司最终承认APP系自行开发的虚假平台
【仲裁结果】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资质、伪造证据等行为,但因部分交易过程无法完全还原,依法驳回部分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可撤销合同的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购物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遭遇'紧急止付'等话术时应立即终止交易,保留转账凭证和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对于要求下载非官方APP的交易,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