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虚假代购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待业人员被虚假代购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诈骗引发纠纷,案由涉及医疗养老场景虚假代购及资金跨境流转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医疗养老项目专员的李某(身份不明)。对方以'海外代购保健品'为由,要求其支付约3.5万元货款至指定安全账户,期间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威胁称'平台冻结账户需配合操作'。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通过微信转账完成付款后,发现对方失联且所谓代购项目系虚构,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其遭遇网络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参与诈骗,称张某某自愿与李某交易,且未签订任何合同。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及公司是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法调取微信转账记录、短信截图等电子证据,要求双方提交聊天记录原始载体。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且承认李某曾使用公司注册的微信群进行招揽。仲裁员依据《电子签名法》对证据真实性进行核验,确认交易过程存在重大异常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向张某某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法律依据】1.《刑法》第266条诈骗罪;2.《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制度;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电子证据采信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医疗养老领域虚假代购陷阱,核实交易对手资质时应优先选择正规平台。遭遇'安全账户'要求时需立即终止交易,及时通过平台投诉或报警。电子证据需完整保存聊天记录原始载体,确保证据链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