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诱导转账被骗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诱导转账被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电商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实施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APP上与自称金融专员的李某某建立联系。对方谎称可提供政府补贴补助,诱导其下载虚假贷款平台APP。在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后,以安全账户验证为由,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骗取张某某3.5万元。张某某发现平台网址异常后报警,但资金已被转移至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且诱导操作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具体诈骗行为由用户自行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注册资料发现公司未核实用户资质,审查聊天记录证实存在诱导下载虚假APP行为。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及平台截图,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1.05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其余金额由公安机关追赃
【法律依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刑法》第266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平台应建立更严格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需警惕'安全账户'等话术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维权需保留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