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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遭遇投资老师骗局遭骗3.5万元

【标题】大学生遭遇投资老师骗局遭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电商平台浏览贷款信息时,被自称某银行投资顾问的李某添加好友。对方谎称能操作征信修复,声称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信用卡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后,发现对方以各种理由要求继续转账,最终资金被快速转移且无法提现。银行流水显示该公司在收款后立即进行多笔异常转账,且无实际经营场所。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将资金转给第三方,无法承担退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电商平台交易记录、银行流水及聊天记录,发现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符。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流向及第三方关系,且对所谓'投资老师'身份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网络征信服务需谨慎核实资质,遭遇资金冻结应立即报警。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保留完整转账凭证和沟通记录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