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银行骗老年人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银行骗老年人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婚恋交友平台,因网络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银行客户经理的李某。对方以社保补发、医保报销为由,通过二维码诱导其将3.5万元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后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造假,报警后资金无法追回,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李某账号经审核通过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结合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及转账凭证,认定公司未履行充分审核义务。李某本人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司主张平台免责条款未生效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5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民法典》第1195条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过错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老年人需警惕自称公职人员的陌生邀约,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以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