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诈骗虚构采购项目要求充值被仲裁
【标题】婚恋诈骗虚构采购项目要求充值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婚恋场景下的商业交易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某。对方以公司有采购项目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支付方式缴纳保证金3.5万元。张某某未核实公司资质,仅凭微信聊天记录便完成信用卡支付。后发现所谓采购项目系虚构,且李某某已失联。期间因未通过正规平台交易,导致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虚构采购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该交易属商业合作,张某某未签署任何协议,公司不承担退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确认张某某通过信用卡向公司账户转账3.5万元。公司未能提供交易真实性证据,且监控视频显示李某某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夸大项目规模行为。仲裁员依据证据认定存在虚构事实情形,但因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合同,证据链存在瑕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对剩余金额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以商业合作为名的诈骗,交易应通过正规平台进行。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视频证据,发现被骗后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支付令,避免错过刑事立案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