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受害者索赔被部分支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受害者索赔被部分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中的虚假身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QQ进行裸聊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征信修复助手'APP。在取得张某某信用卡信息后,李某某先返还1500元小额资金获取信任,随后以需缴纳保证金、税费等名义分五次骗取约3.5万元。期间通过短信截图等方式持续施压,最终因平台信息调取困难导致证据链中断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应承担全部诈骗责任,认为平台审核不严导致虚假身份出现;公司则称仅提供技术平台,具体诈骗行为由用户自主操作,且未发现张某某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短信截图、信用卡交易明细等证据,公司辩称部分证据真实性存疑。仲裁员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存在异常登录记录,但无法直接证明公司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核实用户身份真实性方面存在管理瑕疵,需承担30%赔偿责任,返还约1.05万元;张某某因未尽核实义务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及第1173条过失相抵规则,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诈骗案件的若干规定》第6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建立更严格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轻信网络身份。遭遇类似骗局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必要时通过公证等方式固定电子数据。对于要求下载APP或支付费用的陌生人员,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真实性